我们希望印度在科技力量的驱动之下,发展成为全球创新中心,她将是下一代奇思妙想的诞生地。
—— 印度总理
纳伦德拉•莫迪
创新对于企业实现业务增长和确立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创新能使科研机构实现其研究目标并赢得更好的声誉,创新更是政府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
尽管创新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创新被公认为是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等不同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报告基于专利和学术出版活动,分析了印度企业、科研机构及政府等不同部门的创新发展趋势。同时报告还涉及上述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有关促进和加强这种合作的成功实践。本报告旨在使读者了解印度的创新背景及其强化企业同科研机构和政府之间合作的成功举措。
主要分析结论包括:印度创新活动(以专利数量表征)始终呈上升态势;创新主要受到企业的带动,而科研机构和政府的创新贡献则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同科研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创新合作尚处于发展初期,这可能主要由不同部门所关注的技术领域不同所致;如何强化企业同科研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合作正在越来越受到关注。
创新评估有很多方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分析(如产生创意、授权专利以及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收益评估(如专利商业化收益、额外财政收益和成本节省收益)。
本报告旨在利用专利和论文数据对不同创新活动进行较为客观的评估。
分析数据源自全球领先的汤森路透专利及引文分析平台,包括TI、DWPI、PCI和WoS。分析由汤森路透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负责。汤森路透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专门为企业、法律公司、科研机构和政府提供专门研究、分析与咨询服务,以帮助其保护创意并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本报告的主要结论与观察均基于专利和论文数据分析以及汤森路透与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等部门的交流。报告所使用的印度优先权专利数据检索自TI,时间范围为2010年至2014年。所有专利按照专利权人分为两类:企业专利和科研机构与政府所属专利。专利分类及进一步的分析借助分析工具TDA和人工完成。印度中央企业集团Maharatna和Navratna被统一归于企业之下。
企业同科研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合作通过专利权人分析揭示,即对于某一(组)专利而言,其专利权人中至少有1个来自私营企业1个来自科研机构/政府部门。
持续增长的专利数量表明印度正在成为全球专利申请的主要目标国家;同时,不同跨国公司在印度的研发中心十分重视创新也表明企业始终是印度专利增长的首要驱动者。
专利产出数量
2010–2014年,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专利数量始终维持在约1 000件左右(约占20%),而企业专利申请活动始终左右着整个专利申请规模的走势(见图1)。
各部门专利占比情况
2010–2014年,在全部专利申请中,企业专利申请份额始终占据绝对多数,而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专利申请占比则始终保持在20%以上(见图2)。
在8个专利技术领域中,A(人类生活必需)和C(化学及冶金)合并占比超过45%,说明这两个领域是印度创新研发所关注的首要领域。大部分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均呈持续增长态势。在最近5年,优势领域A专利申请持续下降。技术领域G(物理)、B(作业及运输)、H(电学)专利申请仅次于A和C,合并专利占比超过45%(见图3)。
2010–2014年,印度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的企业申请人如表1所列。
排名第1的印度塔塔咨询服务公司的专利申请量占前10位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26%。三星印度软件公司和印度巴拉特重型电气有限公司分列第2、3位。巴拉特重型电气有限公司是唯一进入前10的印度中央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前10强企业中60%来自印度信息技术/软件和电气产业部门。
企业最为关注的技术领域
企业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药物制剂领域,特别是烃类、硝基化合物等有机活性药物组分的制备。企业专利申请另一个主要关注领域是数字数据处理与传输,其中数字数据处理相关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复杂数据库结构处理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数字数据传输相关专利申请则倾向于数据网络配置和数据通信控制技术(见图4)。
表2展现了印度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位的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CSIR)的专利申请几乎占到主要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专利申请总量的一半,其次是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DRDO)。科研机构专利申请也十分活跃,如亚米提大学和著名的印度理工学院(IIT)。
领域也是药物制剂领域,但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更关注传统草药制备技术。其次是有机化学领域,特别是非环化合物和杂环化合物合成。此外,微生物组分和食品处理也是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专利申请所关注的领域,前者主要集中于基因工程技术,后者则以粮食加工和非酒精饮料生产技术为主(见图5)。值得关注的是,这两个技术领域并未在企业重点关注的技术领域之列,而与此相类似,企业所关注的数字数据处理与传输领域同样没有在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重点关注的技术领域中出现。
专利申请合作
分析结果表明,总体上,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专利申请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双方合作专利申请仅占全部专利申请的0.4%。
在企业方面,与科研机构合作最多的为塔塔钢铁、塔塔咨询服务公司,其次是FDC和TVS,合作领域主要包括冶金、信息技术、药物制剂和内燃机领域。
在科研机构方面,合作最为活跃的包括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印度科学研究院、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和印度理工学院马德拉斯分校,此外,旁遮普大学和印度统计学院与企业的合作也较为频繁。
在政府机构方面,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CSIR)在不同领域同企业的专利申请合作也比较活跃。
研究论文合作
Incite分析结果显示,2014年,企业的研究合作占比约为0.56%(2015年也维持在同一水平)。在此,企业合作论文是指一篇合著论文中至少有一位合著作者机构类型为企业的论文。企业研究合作比例是指企业合作论文占其全部论文的百分比。
企业资助科学研究的情况
印度研究论文产出中受到企业资助的论文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尽管自2010年开始增速有所放缓),但整体而言,增势不及全球趋势显著(图6)。
从整个创新生命周期来看,创新源于最初的创意或想法,它经过实验验证形成科学发现,然后再经过进一步的实验、测试和原型开发,最终成为产品、工艺或服务。
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明能够通过商业化实现投资收益,这种投资回报随后可再被用于资助新的科学发现以及作为维持创新循环的种子基金。
创新循环(即创新生命周期:科学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化)的关键在于实现基础研究向实际应用的转化,而学术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资助科学研究的情况
评估企业与学术界合作程度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考察企业资助开展基础研究的情况。基于WoS平台的分析结果表明,全球受企业资助的科学研究规模持续扩展(以企业资助的科学论文数量表征)(见图7),尽管其增幅不及政府资助的科学研究(见图8)。图7中2014年论文数量的下降主要可能是由于论文收录存在时滞所致。
研究结果显示,制药企业在资助科学研究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全球资助研究论文最多的前20家企业全部来自制药或生命科学研发企业,而高科技企业中排名最高的德国西门子公司仅位列26位。
科研机构专利申请情况
分析表明,科研机构专利申请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图9)。
成功的企业-高校合作建立在双方共同受益的基础上。每一方都需要支持目标及来自对方的驱动力。对于高校而言,其同企业开展合作的典型动机包括获得经费支持、获取企业见解与实践经验以及提升声誉。对于企业而言,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的动机主要包括获取专业学术知识、公共支持资源、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以及能够为未来潜在雇员提供培训机会。同时,企业可能还会受益于研发成本分担以及对高校科研项目产生潜在影响。
尽管合作能够带来诸多益处,但仍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的基础驱动力是不同的。对于企业而言,首要关注商业回报和为各利益方创造价值;而对于科研机构而言,焦点在于基础研究和未来的公民教育,较少关心商业回报。因此,企业主要受到获取创新成果保护的驱动而开发新产品和创造新价值,而科研机构则主要出于发表研究成果以推动知识发现和提高声誉的目的而开展创新研发。
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能够使双方受益并相互促进。典型例证为日本资生堂集团为美国马萨诸塞州总医院皮肤病研究所提供8 500万美元的经费资助,推动其有关皮肤健康的研究进展,如通过靶向定位朗格汉斯细胞治疗强化皮肤免疫力并帮助其恢复自我保护功能。另一个实例为,日本卫材公司向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资助7 500万美元用于神经科学研究。最近,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SK)与剑桥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将为剑桥大学研究人员提供在GSK实验室工作的机会。这些实例表明,引领性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同科研机构拓展合作的益处。
有观点认为,未来经济增长将取决于新的创新体系,它将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这一结论已经开始引导国家和国际政策朝向促进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合作的方向发展。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提供研发资助或出台激励政策:为研发提供经费支持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校-企业联盟建设创造条件。
(2)建立面向高校的基于绩效的资助机制和针对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可以通过一定的资助标准来激励高校-企业合作,如高校同企业开展的咨询活动或与企业签订的研发合同数量、高校专利许可收益以及高校创办公司的数量等。
(3)出台知识产权制度和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美国于1980年代颁布实施《杜拜法案》允许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对其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并向私营企业授权许可。为促进科研机构对其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和收取版税获取经济收益,在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已经成为通行的机制。
(4)创建科技园区、新公司以及企业孵化器:政府可以通过在高校附近开发科技园区、鼓励高校创办企业来进一步培育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
前文有关企业和学术界的数据分析表明:在创新过程中,企业同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还有待加强。
学术部门所面临的一些关键创新挑战包括: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及相关分析工具的使用、过于重视论文发表、忽视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此外,缺乏开展创新所需的资金来源制约了其调动资源来应对其他挑战的能力。
为应对上述挑战,以下一些最佳实践值得科研机构借鉴。
(1)设立知识产权开发及成果转化部门:重点关注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事宜而非论文发表。同时,较之知识产权开发,推动成果的商业化转化应当是科研机构当前的首要任务。知识产权开发及成果转化部门将有助于提升高校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其创新活动和研究成果的商业化转化,并将为开展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创造条件。
对此,典型的例子是剑桥大学所设立的剑桥事业部,该部门专门负责其研究成果商业化转化。
剑桥大学-葛兰素史克公司开放创新药物研发计划
该计划由剑桥大学发起,旨在通过与GSK之间的开放创新合作开展新药研发。剑桥大学的研究团队和GSK药物研发专家将共享彼此世界一流的医学与生物学研究成果和药物开发的经验。剑桥大学事业部将专门为此提供支持和帮助。
(2)加强思想及创意的商业化转化:科研机构应当重视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转化和进入市场的问题,以吸引企业合作,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 科研机构应当在制定知识创新政策过程中寻求知识产权专家的帮助,以使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转化成为其研发政策的核心。同时,科研机构还应当对其技术领域总体的科学研究及知识产权发展态势进行跟踪。
• 对于已经实现商业化的技术而言,科研机构应当向知识产权专家寻求指导,找到在相似技术领域开展研发的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以寻找成果转化的机遇。
(3)定期发布信息简报:科研机构通过发布信息简报使企业及时了解其研究与创新的重点领域以及在研项目的最新进展。简报内容可以包括管理人员、教职人员以及科研人员的短博文、观点等。信息简报同时能够为推介和展示科研机构的优秀人才及其最新研发动态或成果提供良好的机会。
(4)同企业创新人员合作:为实现其创新目标,科研机构应当把外部优秀创新人员以访问学者或研究顾问的身份引进来。外部输入力量将为科研机构带来新技术、新认识和新观点,对过多的来自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想法加以引导。
(5)反过来,企业应当聘请在特定技术领域具备一定研究业绩的科研领军人物(Key Opinion Leaders, KOL)。这些科研领军人物对企业的研发十分重要,特别是当企业计划涉足新技术领域时。
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与美国应用材料公司之间的合作
企业与学术界的一个成功的合作案列来自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与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它们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转变了企业在参与高校研究中所扮演的传统角色。双方的合作始于2005年应用材料公司对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的一系列资助计划,经过10年多的发展,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包括:
• 创建了印度首个高校200毫米半导体生产基地。该基地目前正在为印度144个科研机构开展纳米电子学研究提供支持;
• 已经建成纳米技术、化学与材料科学和新一代技术研究3个专业现场实验室;
• 设立了半导体技术与生产认证联合项目。
同时,双方的合作还促成了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2个国家研究中心的创建,即纳米电子学卓越研究中心(CEN)和国家光伏研究与教育中心(NCPRE)。这两个中心依托国家项目,如印度纳米电子学用户项目(INUP),为印度科研人员和企业员工提供了世界一流的研究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机遇。
作为加强合作的重要一步,双方宣布应用材料公司将成为印度理工学院孟买分校未来科研园区的首个入驻客户。该科研园区旨在集聚科技公司的研发资产,从而使这些企业受益于同师生的密切合作,受益于同实验室、科研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无缝对接。
印度理工学院马德拉斯分校科研园区
该科研园区由印度理工学院马德拉斯分校及其校友会发起并以独立公司的方式创建,其建设推动了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研发合作,并促进了收益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科研园区帮助众多公司设立了专门研发基地并为其从印度理工学院马德拉斯分校获取专业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其连通性和协同交互作用,科研园区打破了创新的传统及人为壁垒,从而有助于企业创造、整合和应用先进知识,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带动了无与伦比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设立工业与高等教育合作理事会(CIHEC)
由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MHRD)成立,旨在明确合作的相关事宜和机遇,推进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战略与创新机制的建立,并致力于调动其他资源为行动计划提供支持。(http://pib.nic.in/newsite/PrintRelease.aspx?relid=112849)
企业科研机构联系政策行动
在印度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办公室的领导下,印度政府正在打造和培育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联动政策行动。将由专门委员会通过广泛的咨询和试点应用,明确在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规模条件下的企业-科研机构联动模式。旨在鼓励“定向研究”的相关研发项目也在进行当中。(http://psa.gov.in/initiatives/industry-academia-linkages)
瞄准世界一流标准的创新型高校建设计划
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MHRD)已经决定建设14所创新型高校,将按照世界一流标准将这些高校建成全球创新中心以吸引全球创新人才向其集聚。(http://mhrd.gov.in/new-initiatives-xi-plan)
研发资助计划
政府启动的资助计划Rashtriya Uchchatar Shiksha Abhiyan(RUSA)的主要目的是在高等教育机构营造创新环境使其聚焦研发创新。该资助经费来自研究、创新和质量改进子项目。(http://mhrd.gov.in/rusa)
国家目标主题研究计划
作为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MHRD)重大研究、创新与技术计划(IMPRINT)的组成部分,10个国家目标主题已经选定,目前正在组建由著名专家组成的研究小组,以确定每一个主题研究计划的时间表。研究小组的任务是确定国家研发需求,并提出相应的有关人力资源、研究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资源的发展规划。(http://mhrd.gov.in/sites/upload_files/mhrd/files/Highlighs%20MHRD.pdf)
企业-科研机构-政府合作对推动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更好地认识创新重点领域及其所需的技术资源并形成共识,同时对创新过程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合理干预,这对于促进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创新合作十分关键。
专利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印度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尚缺乏实质性的合作。不过,其持续增长的创新活动为其未来创新合作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各方已经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并且也正在不断为加强合作付出努力,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克服的挑战,譬如,缺乏资金和相关资源、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寻求合适的合作伙伴方面主动性不足等。因此,各创新主体需要尽其最大的努力来应对这些挑战。
对于企业而言,关键在于为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创造同企业专家合作的机会,相关举措包括面向科研机构招收实习生、设立合作研究项目以及在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训项目。与此同时,企业积极参与由学术界和政府牵头的科研园区建设也能够有效促进合作。
对于科研机构而言,应当逐渐将创新的关注重点从单纯的发表论文转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进一步的商业化转化,这将为促进其同企业的合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对于政府而言,应当在确保人力资源发展部(MHRD)和产业与政策促进司(DIPP)政策方向正确的同时,进一步为研发合作提供经费支持。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日本和美国的创新产出占到全球前100强创新国家创新总产出的75%,因而,日本和美国才是名副其实的全球创新中心。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印度的研发投入GDP占比仅为0.9%,远落后于日本(3.4%)和美国(2.8%)。
总之,印度的创新实力正在逐步提高,创新也日益为其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所重视。尽管其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尚处于发展初期,但许多促进创新主体之间联系的行动举措正在付诸实施。一旦这些措施的效应得以显现,我们将见证其创新合作水平的提升,届时,印度创新发展势头将会更加强劲。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